症状和体征的区别

唐先发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皮肤性病科 副主任医师

症状和体征是临床医生诊断疾病时的术语,症状是指病人病后对机体生理功能异常的自我体验和感觉,如瘙痒、疼痛、胸闷、恶心、眩晕等,这种异常感觉出现的早期,临床上往往不能客观查处,但在问诊时可由病人的陈述获得。

体征是患者体表或内部结构发生可觉察的变化,有皮肤瘙痒、皮肤红疹、肝脾大、心脏杂音等。症状和体征可单独出现,也可以两者同时存在。症状和体征,对医生的诊断病人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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