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茜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心理咨询科 主治医师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心理治疗属于医疗行为,应该由精神科医师或者是心理治疗师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其原则包括:
一、理解与信任原则,良好的沟通,需要友好信任的关系下进行。
二、启发性原则,鼓励启发来访者准确的表达思想,提出积极性的分析意见,培养进取精神。
三、坦率与委婉结合原则,与来访者沟通传递的信息要准确,清晰不含糊其词,但也要委婉亲切让来访者容易接受。
四、整体科学原则,要以科学心理学理论为指导,遵循心理学规律,系统辩证得看待来访者这些问题,不能就事论事。
五、保密性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有责任对咨询内容予以保密,并受到法律保护。
六、预防性原则,生理或心理问题都应该以预防为主,关注来访者的问题转归,预防可能的其他问题,重视心理卫生的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