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茜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心理咨询科 主治医师精神残疾的功能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这个方面主要考察病人的个人卫生习惯,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等,以及衣着整洁、住处卫生和二便料理等情况。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出病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
2.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这个方面主要考察病人在家庭中是否能够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职责,如分担部分家务劳动、参与家庭事物讨论并给予必要的经济支持等。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出病人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和职能发挥情况。
3.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这个方面主要考察病人对待家人的态度和情感,包括是否有亲密感情和责任心,是否给予家人足够的情感或生活上的关心和支持等。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出病人对家庭成员的情感互动情况。
4. 职业劳动能力:这个方面主要考察病人在病前所掌握的职业技能或家务劳动水平是否受到影响。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出病人在工作或家务劳动方面的适应能力。
5. 社交活动能力:这个方面主要考察病人近一个月内与人们交往及参与社会活动的情况,包括主动走亲访友、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评估结果可以反映出病人的社交能力和社交支持情况。
以上五个方面可以全面评估病人的精神残疾程度,帮助医生了解患者的状况,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如果症状严重,建议及时就诊到专业的精神医院接受治疗。